发布日期:2018-12-17 11:40:01
国家重2014年检起止为每天的3月一号只6月三十号,登记机关都再规定内要对企业上一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年检。企业应于6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;有些企业在6月15日前提交年检材料确有困难的,经年检机关同意,可以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,年检机关可免予对其处罚。
年检内容:
1、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等执行,和变动情况。
2、根据上一年的,投资情况申报给工商机关,主要是指法人和股东向其他公司投资等等。
3、还有就是企业资产盈利和负债的情况,向有关部门申报,接受其监督管理和指导。
4、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协议规定,准时足额投入企业的资金数额。
年检所需资料:
1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
2、一人有限公司、上市股份公司、从事金融、证券、期货保险、创业投资、验资、评估、担保、房地间经纪、出入境中介、外派劳务中介、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、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,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、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,须提交由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。
3、经营范围中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,就要提交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、批准文件的原件跟复印件,提交复印件的要加盖企业印章或由企业委托代理人签名。
国、地税(三年换一次证):
1、《国税税务登记证》(正、副本)原件(只登记不发证的纳税人不需提供)
2、《税务登记表》(一式一份)
3、工商营业执照(副本)原件
代码证:
1.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、复印件
2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
3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
5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、副本原件及IC卡
6、 公章